自我校综合报告厅建成,主厅舞台木地板已使用12年,多数出现严重磨损,部分有轻微凹陷,需进行全面维修、重新铺设,现公开征集施工公司。
一、施工公司应具备的资质与条件
(一)符合《建筑法》第二十六条所示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与建筑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有营业执照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、登记的正规公司(包括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)。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相关类似内容。
(三)公司注册资金需50万元以上(包含50万元)。
(四)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。项目完工后必须有售后服务。
二、报名办法
有意向的公司执以上资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前往党校行政科办公室报名。
三、报名地点
党校行政科办公室(办公楼103室)
四、联系人
李玉龙
电话:15537890616
五、报名时间
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
欢迎踊跃报名!